2012年9月30日早6时,滴道交警大队值班室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报警人称:在鹤大公路290公里+200米处,发现一名男性尸体,肇事车辆已逃逸。接警后,该大队民警立即向市公安交警支队汇报,市公安交警支队政委常文娟、副支队长周秀勇带领事故大队全体民警火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名中年男性尸体倒在现场中间,民警立即将现场用警戒带维护起来,开始了细致的勘查,通过勘查发现现场遗留有肇事逃逸车辆的前保险杠碎片,由于肇事时间可能是前夜下雨时间,现场血迹已被冲刷干净。物证提取完毕后,政委常文娟与副支队长周秀勇带领事故大队及滴道交警大队民警开展案件分析会,确定侦破方向后,民警兵分三组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一组民警查看沿途监控录像,排查过往车辆,从中查找嫌疑车;一组民警在现场周围村屯查找尸源;另外一组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物证对沿线服务社区、加油站、修理厂等场所进行走访排查。
正当各组展开始了紧罗密鼓的侦破、查找工作时,上午10时30分,滴道交警大队接到密山交警大队电话,询问昨晚是否有交通事故发生,得到确认后,肇事逃逸司机李军(化名)在自身的精神压力和车主王强(化名)耐心劝说下,来到密山交警大队自首。
经讯问,肇事车辆系王强所有,李军是其所雇司机,二人均系密山市居民,9月29日晚22时30分许,李军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黑G75***的重型厢式货车由牡丹江市回往密山市,行驶至鹤大高速公路滴道区快到团结收费站出口时,听到“咣”一声,感觉撞了东西,但由于当时外面雨下的很大,李军又认为高速公路上不会有行人,以为只是撞到野鸡、猫头鹰之类的东西,便没有停车查看,直至中途下车看到货车左前角、中网撞坏后,才感到不安起来,30日一大早李军就将此事告诉车主王强,王强立刻说:“既然知道撞了东西,为什么不停车看看,如果你撞到老百姓的牲口,咱们还能赔,要是撞了人可怎么办,肇事逃逸可是犯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谁也跑不了,快点跟我去报案吧。”
最后,经事故大队民警对肇事车辆碰撞的痕迹、伤者的血迹和毛发与现场遗留物证的比对,痕迹完全吻合,确定李军所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就是肇事车辆。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