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19时许,广河县县城东街S309线104KM+860M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接到指挥中心的报案后,副大队长邓连军迅速带领民警陈卫东、张虎平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时肇事者早已逃之夭夭,现场只留下伤者的一滩血迹和肇事车辆的一块银白色塑料片。
大队民警迅速组成三个组,一组由副大队长邓连军对县城境内的修理厂进行排查,一组由民警陈卫东进行现场走访目击证人,一组由民警张虎平调取大队监控录像资料。在走访目击证人的过程中,民警陈卫东克服重重困难,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协夫不负有心人,在走访中得知肇事车为一辆银白色小客车,车号为甘N16212,驾驶员马进福,随后上网查询比对,打电话传询,马进福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经全面了解,马进福驾驶甘N16212号小客车,自东向西行驶至广河县城东街路段时,将一行人撞伤后驾车逃逸。目前肇事逃逸者已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