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交通安保工作扎实推进,狠抓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1 14:29:15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努力实现部党委提出的“六个严防发生”、厅党委提出的“四个确保”工作目标。鄂尔多斯市交管部门按照自治区交管总队和市公安局的安排部署,积极行动,狠抓十八大交通安保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全力确保十八大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狠抓事故预防工作。荣乌高速大队从10月18日起,组织全体民警对辖区所有客运车辆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对客车逐一进行“体检”。本次排查整治要求在11月前完成,各中队组织辖区客运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强化对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落实源头管理责任;逐一检查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并对客运车辆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和集中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存档备查。二是全面清理客运车辆驾驶员交通违法记录。大队依托交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客运车辆驾驶人档案和交通管理信息,定期清理交通违法记录。对2012年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下发通知书,督促接受处罚,并建议客运企业暂停其从业资格,限期整改;对在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对客运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和营运过程进行责任倒查。三是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客车调整班次。对客运班线凌晨2点至5点通行的客运车辆强行引导至就近服务区休息。四是在各检查站点,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逐车进行检查登记。
扎实推进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狠抓交通秩序整治工作。10月18日是全区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伊旗大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全警动员、周密部署,开展了“10.18”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专项行动中,大队民警组成2个行动小组,每个行动小组由一名大队领导带队,在镇区、国省道同时展开行动。大队结合当前辖区机动车流量情况,在阿大线、阿成快速通道、阿四线等重点路段合理调整勤务时间,加大巡检密度,提高路面见警率,重点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行动当天,大队积极对涉牌、涉证集中治理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对严重违法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曝光,营造宣传氛围。10月21日晚,杭锦旗大队组织全体民警扎实开展夜查统一行动,重在打击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行动中,大队在设置四个固定检查点的同时派出两组机动巡逻组,对过往车辆驾驶人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现场执法记录仪进行严格检测,切实加强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抬头趋势,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氛围。
积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狠抓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东胜大队继续借“五进”宣传的平台,积极组织警力深入“五进”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10月19日,东胜区交管大队宣传民警深入联创集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安全宣讲会上,宣传民警以讲解案例和播放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向联创集团的领导和全体员工宣讲了醉酒、违规和三超一疲劳驾车的危险,让他们进一步认识到文明交通的重要性。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述了驾驶人如何安全行车、规避风险、禁止占用超车道、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等法律常识。现场的企业员工纷纷对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交通问题向民警进行了提问,民警耐心、详细的做了答复,现场气氛热烈,情绪高涨,所有的人都沉静在浓浓的宣传氛围之中。最后,民警对公司全体员工提出了两点要求和希望,一是希望今后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二是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到十八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当中,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狠抓信访维稳工作。鄂前旗交管大队以十八大维稳为目标,全面排查辖区可能造成影响的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重点上访人员牢牢稳控在属地,为“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大队成立了“十八大”期间信访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确保“十八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大队将交通肇事逃逸未侦破案件的受害人、发生事故的困难家庭和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作为重点对象,实行办案民警包案制度,及时向他们通报案件侦破进展,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征求他们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排查出的信访不安定因素,逐人逐起登记造册,并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提前介入及时化解。四是大队充分做好信访稳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上级督办的信访案件逐案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息诉期限和办案要求。对因工作失职、超越和滥用职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对因玩忽职守导致认定事实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对因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方法简单,造成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的,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敷衍推诿、没有按规定办理、一直推托不办、长时间没有得到解决的一律进行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规范执法,工作中要求民警必须做到语言温和,举止文明,耐心细致,回答问题准确、透彻,该告知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跑第二趟。同时,对处理交通违法群众不理解、不清楚的问题,特别是非现场执法的问题,及时告知,耐心细致解释,真正做到答疑解惑。
扎实开展“五条禁令”专项整治,狠抓队伍管理工作。10月19日下午,准旗交管大队大队长王改生组织各中队负责人及全体机关民警召开会议,传达“9.28”公安部、公安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新温习 “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对 “五条禁令”集中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并签订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责任书。王改生大队长就抓好“五条禁令”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中队领导要高度重视,将深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与当前各项交管工作和党的十八大安保任务紧密结合,结合大队的方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五条禁令”,抓教育、抓检查、抓落实。二是各中队领导要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带领全体民警紧密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深入查找“车、酒、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纪律、作风上全面剖析、反思,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大队领导班子专门成立一个督查组,深入各中队对贯彻执行“五条禁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最大限度地预防违令问题发生,最大限度地防止“大恶丑”事件的出现,以民警过硬的纪律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切实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狠抓应急安全保障工作。109大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大队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交通管制预案。要求各路面执勤中队民警立即行动起来,加强组织指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在“十八大”期间不发生大的问题。二是加强预警随时应对突发状况。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会同交通运输、路政、养护等部门分析研判大风降温天气给道路交通带来的影响,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备足相关物资、装备,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三是强化路面管控,保畅通、保安全。重点加强辖区国道的应急管理工作,充实一线警力,全力做好交通指挥疏导,确保运煤专线道路畅通,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针对恶劣天气下的交通行为特点,大队提前制定宣传方案,制作大量宣传资料,并以“五进宣传”为依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知晓。大队还在辖区内各主要路口和易发事故路段树立警示牌,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五是加强值班备勤和信息报告工作。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做到闻警即动,实时响应,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确保及时予以妥善处置。
深入开展督察检查,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督促各地抓好部局和总队“10.1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力打赢党的十八大道路交通安保攻坚战,根据10月16日支队长办公会议精神和王景山副局长的指示要求,鄂尔多斯市交管支队从10月20日开始至党的十八大结束,由支队领导带队在全市组织开展三次道路交通安保督导检查活动。主要督导检查各大队、中队贯彻落实部局和总队“10.1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以及对支队《关于加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公交发〔2012〕370号)文件内容的落实情况。 第一次督导检查工作从10月22日开始,至10月25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