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大队民警在金洲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起自制车辆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七大队市府中队民警在民族金洲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前后均未悬挂号牌的白色小轿车,民警立即将其拦下,要求出示相关证件。驾驶人随即从车里拿出一张车牌号码为桂AT2212的临时牌照示意民警。民警仔细一看才发现纸张比较厚、牌照左上角也没有相关标志、时间没写,且这张牌上没有签发人签字或盖章且号牌颜色偏浅,字迹不清晰,经查为用复印机复印出来的,属于伪造的假机动车号牌,不具备机动车号牌的合法性,明显是假的。民警经过查实这部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与行驶证所注不符。在事实面前,驾驶员承认该车刚买,还没来得急办好手续就买了张假临时牌就上路。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临时号牌的有效期是15天,车主应在15天有效期内办理机动车挂牌业务,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关处罚,并对驾驶人进行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