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五大队再次对单位停车场管理进行自查自纠,对涉案车辆进行排查,认真按上级要求做好停车场车辆管理工作。
当日上午,五大队叶健副大队长带领内务中队民警再次深入停放车辆的桂鑫停车厂,按照“对底册、对车辆、查实地”的方法,再次对车辆管理进行自查。一是根据支队要求,实地查看停车场内涉案车辆管理制度上墙和“三防”落实情况,在自查中,所有的涉案车辆都已经停放到停车场内的指定区域,没有与其他执法单位扣留的车辆混合停放。要求停车场负责人对工作要负有监管督促责任,对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及业余时间活动的,要掌握了解,避免工作人员单独外出接车,在停车场未派工的情况下。二是对涉案车辆做好登记,做到车辆账目清楚一致。对于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不得私自放行,需经大队处罚,开具放行条才能放行。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大队正职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放行。三要求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在接待违法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上班时要着装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严禁私自与民警上路执法,收取当事人财物。工作人员在运送暂扣车辆时要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