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作为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共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沧州市交警支队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广场、车站、城市主干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交通事故展台、播放专题片、宣传咨询、志愿劝导服务等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各县区交警大队积极邀请党委政府领导、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优秀驾驶员代表、驾校学员代表、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等,参加“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集中组织主题咨询、宣讲、志愿劝导,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和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媒介,将12.2宣传内容编写成警示提示语持续并广泛发布。发送“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提示语,发布安全行车、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和交通事故自救、互救常识等。
开展新增机动车驾驶人义务劝导活动。通过深入城市主干道、红绿灯路口等地,开展文明交通义务劝导活动,向等候通行的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同时,要邀请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活动开展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非机动车、行人自觉遵守交通指示信号”倡议书;倡导全社会树立“珍爱生命、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
为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了解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的重要性,宣教民警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如在城市主要宣传信号灯、斑马线、停车线等交通语言传递的通行规则、不同交通信号的功能,增强各行其道等意识。在农村地区主要宣传横穿马路“左右看”、驾驶摩托车、骑自行车不猛拐等。对幼儿、中小学生,重点强化靠右行走原则、红绿灯原则;对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等职业群体,从职业操守角度,重点宣传违法行为后果和危害,强化守法意识、杜绝危险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