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的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由公安部修订完成(以下简称新规定),将于2012年9月12日起正式施行。
2012年10月24日早8时,张东海科长组织法制科民警共同学习,张东海对新规定进行了解读,新规定指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即一次扣守完12分)。
新规定将交通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6项,记6分的9项,记3分的11项,记2分的8项,记1分的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