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交警二大队针对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的现状和常见的不文明交通行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三个切入点”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农村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一是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和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抓住农村典型事故案例,突出不文明交通行为、不注重日常交通违法小节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制作展板,利用乡镇赶集日,组织民警在省道沿线集市摆放,供赶集群众观看,向群众宣传报废车、无牌车上路、超速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等不文明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不断增强农村群众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以农村赶集日为切入点。抓住农村群众利用赶集日购物进货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散发宣传品或在集市设点宣传等形式,宣传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让群众养成拒乘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的良好习惯。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赶集群众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内容,使广大群众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遵规守法的自觉性,构建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是以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员的作用为切入点。主动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联系,积极借助辖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员分布广、流动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优势作用,把其作为文明交通进农村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采取发放专门印制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资料,组织群众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观看事故展板和安全教育片、协助民警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活动等方式,有效提高农村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