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由记6分提高到12分。面对即将“上任”的新规,部分司机仍肆无忌惮乱用号牌。昨日,城关交警大队、东岗交警大队在城区范围内展开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号牌、挪用号牌违法行为36起。
昨日上午9时30分,东岗交警大队中队长牛有江在农民巷西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没有悬挂号牌。车辆停靠后,牛队长发现该车挡风玻璃前贴了一张印有“牌照丢失,正在补办”的提示牌。然而,经过详细检查后,交警发现该车尾部悬挂了一支车号为甘L·2379X的号牌,车辆后备箱也藏着一副崭新的号牌,车号同样为甘L·2379X。在事实面前,司机狡辩称,自己借朋友的车,具体情况也不了解。对此,交警队司机做出了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昨日上午10时,网友通过微博向兰州公安交警反映称,兰州三中门口停了一辆黑色轿车,停放了十多天了一直没有开走,希望交警部门依法检查。接到反映后,城关交警大队中队长王卫东赶往现场,通过查证车辆悬挂的号牌信息后,交警发现,车牌信息和车辆车型不否,属于挪用他车号牌。由于找不到轿车车主,随后城关交警大队将违法车辆依法查扣。昨日下午,车主匆忙赶到交警队接受处理,称自己的车牌和车辆都是合法的。经过一番查询后,车主称自己的车是别人顶账所得,原车主后又进行了车辆信息注销,所以产生了此种现象。目前,该案件交警部门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