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兰州市个别基层医疗机构相继发生违规使用急救车辆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件,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对此,12月6日,兰州市卫生局下发有关紧急《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120”急救车辆使用管理,救护车作为医疗卫生单位的专用车辆,只能用于抢救、转运危重伤病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工作,严禁挪作他用。
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把车辆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和完善各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同时,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将救护车安全管理列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将救护车用于非救护和公务用途的,一经查实,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要对辖区内(县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拥有急救车辆的单位,加强急救车辆的管理,对所有急救车辆登记造册,并将此项管理工作列为卫生局常态管理工作之一。
新闻背景
一位名叫“迪迪1984”的网友在网上留言:“今年11月18日,一辆车号是甘A·X9320的‘120’救护车鸣笛飞速驰骋至兰州体育馆,倒车时将一名男子撞倒,在众人的指责下司机和其女友将其抬上车飞速而去,十多分钟后此车又一路鸣笛来到体育馆,有群众问及伤者伤势,他俩却二话不说直奔体育馆,原来体育馆有港台明星演唱会,陪女朋友看演唱会,开‘120’还鸣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