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交警曲江大队民警夜查时发现一名醉酒驾驶的建筑垃圾清运车司机,这在西安尚属首例。
12月6日晚,市交警支队曲江大队民警在辖区设卡检查建筑垃圾清运车。7日零时40分许,民警在曲江大道盘道西边的新开门村前拦下一辆沿南三环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车牌号为“陕AB8921”,民警检查相关证件时,司机拿不出驾驶证和驾驶建筑垃圾清运车的备案证。在司机走下驾驶室后,民警发现这名司机满嘴酒气,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立即对他进行吹气测试,然后又带他去医院采取血样。昨日上午,化验结果出来,检验报告显示,驾驶员王某的血样酒精含量为100.0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办案民警介绍,酒后驾驶建筑垃圾清运车,在以往的检查中很少遇到,像这种醉驾的,在西安尚属首例。
据司机王某交代,他今年30岁,长安区人,驾驶建筑垃圾清运车一个多月,属于西安万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中。6日中午,他自己在家喝了三四两白酒,想着自己挺清醒的,觉得开车也没事,晚上9点就照常上班,去寒窑路上一家工地清运建筑垃圾,没想到就被警察抓住。
据市交警支队曲江大队法制科科长拜明超介绍,按照相关规定,醉驾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