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起,兰州市公安局对城区道路交通流量进行调整,全面规范城区道路货运车、教练车及高尾气排放机动车通行时间和通行范围,四类货运车城区通行受限,黄标车昼夜禁止在城区通行,教练车白天禁止在城区行驶。
据了解,6月10日起,每日7时至22时,四类货运车城区通行受限:一是禁止核载0.75吨以上(含)货运机动车在解放门以东,南滨河路(平沙落雁至白云观)、读者大道、南昌路东段以南,定西东路以西,定西路、民主东路、民主西路、白银路以北范围内通行;二是禁止核载1.5吨以上(含)货运机动车在东岗东路、嘉峪关路、嘉峪关北路、段家滩路、火车站东路、火车站西路通行;三是禁止核载3吨以上(含)或悬挂大型汽车号牌的货运机动车在东岗东路、甸子街、段家滩路、608#路、南河南路、南河北路、雁滩路、雁北路、雁西路、雁南路、焦家湾南路、嘉峪关东路、火车站西路、皋兰南路、市政大坡、白银路、解放门立交桥、南滨河路、硷沟沿路、工林路、兰工坪路通行;四是禁止核载8吨以上(含)或3轴以上(含)货运机动车在秀川路以东,黄河以南(含区间内各黄河桥),桃树坪三叉路口以西,南山路、晏家坪北路、武威南路、西津西路以北范围内通行。在限行时间、范围内,运输抢险救灾物资和城市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运机动车,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据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对通告施行起一周内首次违反的,可以登记后书面警告、批评教育放行;施行一周内两次以上违反或一周后违反的,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