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将对兰州市智能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正式实施处罚。据悉,该系统从6月28日投入使用后,首批投入试运行的城区32个路口已拍摄交通违法行为29万多起。交警部门表示,8月1日前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予以警告和教育,不予罚款。
违法记录不按导向行驶行为超五成
据了解,非现场执法系统运行一个多月来,共抓拍违法行为29万余起,其中违法最多的路段是静宁路北口和平凉路北口,分别拍摄3.2万起和2.7万起。其中,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约占51%,违反禁止标线(压双黄线)占37%,闯红灯占5%,逆向行驶占5%,其他违法行为占2%。系统运行初期,平均每个路口每天抓拍违法行为1100多起,目前已下降到200多起,反映出高科技执法的强大震慑力,驾驶员守法意识也在逐步增强。
目前,全市非现场执法系统投入运行的路口,已从原来的32个增加到72个。针对部分路口非现场执法系统运行后,转弯车道或者直行车道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交警支队根据调研,在整个系统建成运行稳定、整体交通流量和交通导向流趋于稳定之后,根据系统检测的路口交通流量科学分析,渠化导向车道和调整信号配时,以达到通行效率的最优配置。
驾车打电话罚款200元记2分处罚
据了解,非现场执法系统能够监控摄录交叉路口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变更车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行为。下一步,还将针对驾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监控。对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车使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2分;违法停车,罚款100元;城区道路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不记分。
9种违法情形经核实后予以消除
根据有关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以下情形的,经核实后予以消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未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