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幼儿开学返校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出行安全,日前,我市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共同加强了新学期开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两部门要求,各县 (市、区 )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育局和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进行逐车排查,进一步完善管理台账。要加强对学校校车安全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健全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交警大队要严格审核辖区校车驾驶员资质,杜绝不具备有效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严格审核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杜绝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及“黑车”接送学生。
积极开展隐患治理。两部门要求,各县 (市、区 )教育局和交警大队要联合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对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缺乏的,要立即增设或修复,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对摆摊设点、乱停乱放等违法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清理。
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各交警大队要针对学校开学的交通特点,切实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校园及周边区域的交通安全管控,对途经的各类车辆进行检查,严查严处无牌、无证、超员车辆(含摩托车 )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村地区的路面管控,坚决查处客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车、摩托车、拖拉机等车辆酒后驾驶、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加强大中专院校学生返校高峰期的路面管控,严格落实客运车辆检查登记和“六必查”制度,严厉查处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有效消除客运车辆的交通安全隐患,为学生返校创造良好出行环境。
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各县 (市、区 )教育局和交警大队要联合组织开展新学期开学期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做到上好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要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让家长督促学生文明乘车,不挤不追,拒绝乘坐安全状况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接送车辆,维护自身交通安全﹔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督促定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提示安全、文明、守法驾驶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