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多网络论坛出现一网帖称,宜春市一名交警试图阻止闯入其家中的城管局执法人员时,遭到一名城管中队长的殴打,导致左眼失明。
当事交警郭刚称,他只是在家中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城管以为他在违章搭建所以试图闯入,并要求查看对方证件而遭到殴打,导致左眼受伤。事发后经过协调,城管部门赔偿了7000元。但没多久,他受伤的左眼发生病变,结果完全失明,目前刚进行完前期手术。
宜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城管队员是在正常执法时,郭刚不肯归还队员执法证件的情况下双方才发生了冲突,有证据证明郭刚当时确实是在违章搭建。且目前还不能确定郭刚的眼睛失明和这次冲突是否有关,“希望一切依法解决,确实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会负责赔偿。”
郭刚左眼手术后目前只能见到微弱的光线
郭刚提供的事发后照片
双方冲突
“一个高个子突然把工作证抢了回去,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抡起右拳直朝我的头部猛击过来,连续两拳都打在我左眼上,当时我左眼就流血不止,并迅速青肿。”
宜春市袁州区商城后面山坡上,是秀江街道袁山村,建有许多独门独户带院子的房子。
郭刚家的两层小楼就坐落在此。
郭刚说,他多年前选择在这里买地建房,看中的就是这里的安静环境,方便自己文艺创作。
今年54岁的郭刚,是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在职民警。1月9日10时30分,新法制报记者见到了躺在家中床上养伤的郭刚。郭刚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和城管发生冲突的过程。
这一幕发生在2011年4月24日,星期天。当日10时许,郭刚正在家中二楼的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突然听到一楼院子有人敲门,便叫妻子去开门。
郭妻从门缝中看见来者是城管人员,便没搭理。
没多久,女儿从外面回来敲门。郭妻返回去开门。此时,先前敲门的两位城管人员也试图闯进来。
郭刚在楼上听到声响后,立即走下楼来,拦住两名穿制服的城管队员不让进屋,并询问对方有没有搜查证,“我说,你们要有搜查证才能进入我家来,不然你们无权闯入民宅。”
两位城管人员说,没有搜查证,只有执法证。郭刚当即要求对方出示执法证件,“我同时表明身份说自己是公安民警,也可以拿警官证给他们看。”
两位城管人员递过来的证件封面上写的是工作证,郭刚正准备细看时,“其中一个高个子突然把工作证抢了回去,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抡起右拳直朝我的头部猛击过来,连续两拳都打在我左眼上,当时我左眼就流血不止,并迅速青肿。”
“事发太突然了,我迟迟没回神过来,大脑当时一片空白。”被打晕的郭刚随即蹲在地上。周围邻居听到声响围了过来,纷纷指责城管人员怎能动手打人,并帮忙防止两名城管离开现场。
家人很快拨打了110电话报警。与此同时,“这两名城管也紧急联系了自己的单位,可能害怕我们及周围邻居会围攻他们,没多久就有十多名城管到场。”郭刚说,在周围邻居的帮助下,110民警赶到现场带走了这两名城管队员。
协调解决
最后在市公安局、城管局双方领导的多次协调下,“城管部门最终赔偿了我7000元费用。我不想事情闹大,而且起初以为眼睛不会有太大问题,所以答应了调解。”郭刚说。
郭刚说,警方介入后,他了解到那名殴打他的“高个子”城管是宜春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四大队中队长陆亦周。
陆亦周身高180多厘米,年龄大概二十八岁左右。“我听说陆亦周毕业于宜春市体育学校,练过拳击,所以他两拳就把我打得这么重,应该和这有一定的关系。”
受伤后的郭刚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左眼一直流血,而且青肿得很吓人,眼眶旁边受到严重创伤,为此还缝了12针。”郭刚说,当时眼睛视力没多大影响,以为应该就是皮外伤。他向记者出示了事发后及时拍下的受伤图片。
让郭刚接受不了的是,“行凶事件发生后,陆亦周没有受到单位的任何处理,仍担任中队长的职务。”
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时,“对于打人的理由,陆亦周解释说是正当防卫。”郭刚说,他当时只是怀着民宅受法律保护的法制观念而要求查看对方证件的,并没有对城管实施侵害行为,对方何来“正当防卫”的说法?
因此郭刚除要求城管部门依法赔偿损失外,还特别提出,“一定要依法拘留陆亦周,才能还我一个公道。”
不过,最后在市公安局、城管局双方领导的多次协调下,“城管部门最终赔偿了我7000元费用,我虽然很不满意,但毕竟出于交警形象考虑,我也不想事情闹大,而且起初以为眼睛不会有太大问题,所以答应了调解。”郭刚说。
新法制报记者从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郭刚入警20多年,曾担任过交警基层中队长、大队办公室主任等职,也是宜春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长期从事文艺创作,尤其是公安文学、宣传报道的创作。
“大家都觉得郭刚为人很不错。”交警支队有关工作人员说,此事发生后,宜春市政府、公安局及交警支队领导都非常重视,做了很多协调工作。
后期失明
“经专家诊断和仪器的科学检测,其左眼视网膜脱落严重。专家保守估计,在手术后左眼视力顶多能恢复到0.1至0.2。即便如此,也属于致残等级。”
但让人意外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四个月内,郭刚的左眼视力急剧下降,“尤其是到了去年9月底,情况更为严重,开始只能看到微弱光线了,和瞎子差不多的情况。”
随后在家人的陪同下,郭刚多次前往宜春市人民医院检查,均被诊断为左眼视网膜脱落,水肿严重。
郭刚说,左眼病变之后,他经常眼痛、流泪,“左眼里面好像有很多黑色的东西在不断地飞舞。”
去年12月,郭刚因左眼彻底失明,不得不前往南昌,进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经专家诊断和仪器的科学检测,其左眼视网膜脱落严重。专家保守估计,在手术后左眼视力顶多能恢复到0.1至0.2。即便如此,也属于致残等级。”郭刚的家人告诉新法制报记者。
去年12月31日,郭刚在南昌手术治疗半个多月后,出院回到宜春家中静养。
“但我左眼仍时常流泪,无法睁开,对我的工作、生活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郭刚一脸的痛苦。
郭刚说,作为一名普通警察,他无法工作,作为一名作家,他更是已经无法进行自己的业余创作活动,“我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
郭刚告诉新法制报记者,目前治疗眼睛已经花销了2万多元,“医生说,我这种情况还需前往广州或北京再进行一次手术,还需好几万元。”
在发生病变之后,郭刚家人重新找到城管部门,要求对方承担后期治疗费用,“但城管局不理睬我们,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态度,事发至今,当事城管陆亦周也没来看望我及表示道歉。”郭刚说,他在南昌住院期间,城管局的领导才到南昌看望了一次,并给了1000元赔偿。
“我并不想把事情搞大,原本也没想追究谁的刑事责任,城管部门出钱把我的眼睛治好就可以了。”郭刚说,鉴于现在这种情况,目前他已经申请启动了司法鉴定程序,等鉴定结果出来后,他希望依法追究陆亦周的法律责任。
城管解释
“在查看城管执法人员出示的证件后,郭刚却拒绝归还证件,在此过程中双方就发生了冲突。”周主任特别提出,事后证据证明,郭刚家当时确实在准备违章搭建。
1月9日下午,针对郭刚反映的情况,宜春市城管局政治处周主任接受了新法制报者的采访,对一些问题进行了回应。
据周主任介绍,去年4月24日事情发生后,城管局领导就非常重视,及时介入了对事情的调查及协调。
根据城管局方面的调查显示,当时城管局执法人员陆亦周及另外一名队员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郭刚家当时在楼顶准备加盖,涉嫌违章搭建,所以依法前往郭刚家查看,“在查看城管执法人员出示的证件后,郭刚却拒绝归还证件,在此过程中双方就发生了冲突,到底谁先动的手,我们也不知道,而且陆亦周的眼睛也受伤了。”
周主任同时证实,陆亦周是宜春市体育学校毕业的,“但有没有学过拳击或者武术就不太清楚。”而且陆亦周在城管部门已经工作了十来年,“当年中专毕业后分配在袁州区建设局下属的城建监察大队,2002年宜春市城管局成立后,陆亦周所在的城建监察大队被并入市城管局,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
“郭刚说要求城管队员拿搜查证才能进屋查看,这根本是混淆概念。”周主任说,城管执法人员只是要求查看涉嫌违章搭建的现场,并不是警察要求入屋翻箱倒柜查找东西,所以根本不存在搜查证的说法。
周主任还特别提出,事后证据证明,郭刚家当时确实在准备违章搭建。城管部门为此特意调出了事发当天下午以及事发之后,在郭刚家楼顶取证拍摄的两组图片,事发当天下午的照片显示,楼顶上有一堆钢管及电锯;事发之后的照片显示,楼顶上多了钢管搭起的一个雨棚。
另外对于郭刚称陆亦周没得到处理的质疑,周主任解释说,“事发之后,我们已经责成陆亦周向局里作出检讨,并个人承担了赔偿郭刚7000元钱中的一部分。因为事情先前调解好了,事情责任没划分,我们也没理由再进一步处理我们的队员。”
周主任还表示,对于郭刚当前眼睛出现病变的情况,“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这和去年4月发生的冲突是否有必然的联系,所以不好多说什么,希望郭刚能依法解决。”
目前宜春市城管局方面认为,不管是谁的过错,先治疗郭刚的眼睛要紧,不能耽搁治疗,“有什么问题,一切等眼睛治疗以后,等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以后,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肯定承担,该我们赔偿的钱我们肯定会赔。”
周主任说,就在记者来访前当天上午,城管局已经以借的名义垫付了2万元给郭刚的家人,“不管怎么说,先治疗眼睛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