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民晏先生来电求助称,自己车辆要年审,去缴交通违规处罚单时却发现,别人的车在江西抚州被贴了罚单,却算到了自己的头上。最令他郁闷的是,本地交警没有变更外省交警所开具罚单的权限,徐州交警部门说“这事儿挺难办”。
被外地罚单“挂靠”
8月31日,晏先生开车回邳州老家过周末时才发现,当天是他爱车年审的最后期限,他便直接在邳州办理了车辆年审手续,哪知道第一关就遇到了麻烦。
邳州市车辆管理部门称,晏先生的车有一处交通违法停车没有处理,罚款50元,需处理完结才能审车。晏先生立即用手机登录徐州交管网,发现自己的车有一项异地违法记录,罚单编号是3610294000010663,违法时间为今年3月28日上午10点,地点为江西抚州体委门前。
晏先生仔细回想,自己及家人从未驾车去过江西抚州。邳州市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他,很可能是车在江西抚州被套牌了,但是即便如此也必须先进行违法行为处理才能办理年审手续。
晏先生来到邳州市交警支队,对罚单提出异议,申请调取现场监控照片。现场照片显示,违法车无论是车型还是车牌均不是晏先生的车。晏先生的车是一辆白色旗云轿车,车牌号为“苏chh196”,而违法车为一辆银灰色吉利轿车,车牌号为“苏chh396”。
交警部门告诉晏先生:“此张罚单由江西省警方开具,因为这是跨省罚单,江苏交警部门没有权限予以变更。”2号窗口的值班民警要晏先生自己和抚州市交警部门联系,还告诉他,开具罚单的是“抚州市交警支队东乡大队县城中队”。
晏先生要求邳州警方为他开具证明,但被告知无此项服务。晏先生固执地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百姓办事零障碍”精神,希望警方协助处理,但被值班民警明确回绝。
110建议先交罚款
郁闷之极的晏先生在邳州市交警大队门前拨打110报警电话寻求帮助。接线员将电话转接到了邳州市运河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声称此事不属于其职权范围,但还是热心地提出建议:最便捷的方式是先将罚款交了,然后再向江西抚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追偿这笔罚款。晏先生追问:“如果需要到抚州提起行政复议。那因此产生的误工、交通、住宿费用,是否也应该由抚州交警部门承担?”民警称,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晏先生试图和邳州市车管所协商,让他的轿车先年审。警方告知,电脑系统设定,车辆有违法记录没有消除,不能年审。而邳州交警部门也明确表示,让晏先生自己和江西抚州市交警部门联系,变更记录。
晏先生立即给他的一个律师朋友打了电话。律师称:公安机关过错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而且,律师不建议晏先生缴纳这笔罚款,因为晏先生在此事件中不存在任何过错。
无计可施的晏先生拨打本报热线求助。他在电话里一再强调自己从未驾车去过江西抚州。
市公安局协调暂缓年审
记者和晏先生一起到交警部门调取了3610294000010663罚单的现场照片,确认此张罚单的违法车辆为“苏chh396”,但是罚单却“挂靠”在“苏chh196”的名下。
记者通过网络以及拨打抚州市114查询抚州市公安局值班室、抚州市交警支队的值班电话,查询到的4部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又于9月1日拨打了抚州的市长热线,抚州市政府办公室一位值班人员开始不相信抚州市交警队会做出如此不靠谱的事情,直呼“这绝对不可能!”在记者的一再坚持下,这位值班人员要求记者星期一再次拨打市长热线,届时再予以解决。
晏先生回到家,把自己的遭遇写出来,取名为《希望不靠谱的交警部门给我一个靠谱的答复》分别在中国徐州网、徐州市百姓办事零障碍网上发帖,同时还投往江西省抚州市市长信箱以及抚州市公安局投诉信箱。
晏先生在中国徐州网发帖之后2个小时,得到了徐州市公安局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回复:“非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由违法地交警部门进行抓拍和网上录入,其他部门无法修改。目前,交巡警部门已与车管所一号窗口取得联系,窗口民警表示会为你出具交通违法行为的图片和车辆信息等证据,请江西省抚州市交警部门为你及时更新信息。”
随后,晏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下午,徐州市交警支队和徐州市车管所的民警先后给他打来电话,称其所反映情况属实,并表示将尽快处理此事。徐州市车管所还与江西省抚州市交警支队值班室取得了联系,要求对方尽快修改违法信息。对方答复,将按照程序汇报办理。徐州市车管所民警称,将于本周一再次致电抚州市交警支队,了解事情进展情况,给晏先生答复。当天下午4点左右,徐州市交警支队民警打来电话称,将积极协调邳州市交警大队、邳州市车管所暂缓晏先生车辆年审,待江西违法信息变更后再予年审。
截至记者发稿时,“挂靠”在晏先生爱车名下的别人的违法记录尚未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