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广昌县城区交通安全指数,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向前迈进,,广昌县交警大队从3月20日开始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城区无牌无证、不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乱停乱放、乱调头、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闯红灯、公交车随意停车、随意上下客、不贴反光标识、不安装防护栅等11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领导到位。该大队把集中整治县城道路交通秩序作为创建示范公路、创建文明县城,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大队长魏冬林任组长,教导员饶晓琥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并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嵇伟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其次,班子成员分片挂组,深入各组各执勤点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宣传到位。该大队充分运用《通告》、电视广告、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地宣传集中整治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的目的、内容、步骤、要求和处罚措施,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力求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警力到位。该大队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警力,积极投入到县城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中,并把集中整治县城交通秩序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中队以及每一个组、每一个岗位。各科室、中队则组织警力(包括交通协管员)走上街头,按路段划分值勤岗位,苦口婆心地开展宣传和说服教育,和蔼温馨地进行安全提醒,严肃认真地查纠,不厌其烦地规范人们的交通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处罚到位。该大队将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与县委、县政府正在组织开展的创建文明县城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坚持文明执法,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的只教育不处罚;另一方面坚持严格执法,对于屡教不改的或严重违反交通法等行为的,既批评教育又按上限处罚;对于在城区范围内乱停乱放机动车或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除按规定罚款外,一律暂扣车辆,决不姑息迁就,做到以严管重罚促安全、促交通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