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9日,江西省公安厅人事处下发《关于表彰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十佳队所”、“十大爱民交警”、“十大规范执法交警”和“十大创新交警”的决定》,公布了全省交警系统“四个十大”名单,三清山交警大队长万良山被授予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十大爱民交警”荣誉称号。在万良山的军功簿上又添上一项荣誉。
万良山,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上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直属三清山大队大队长。
2005年3月,万良山奉命组建三清山交警大队。六年多来,他始终将公安工作就是为民服务思想贯穿到工作当中,提出“视三清山为自己的家,视游客为自己的亲人,视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为自己亲人,视百姓生命为天”的理念并率先践行。在他的带领下,全队党员干部、民警和协警都把为民服务铭记在心,全力付诸于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恪尽职守、知难而进、团结拼搏、默默奉献,与三清山风景区同步发展,开创了三清山平安和谐旅游交通环境。
万良山带领这支年轻的队伍,始终坚持“安全源于责任、责任源于爱心”的信念,打破了“为交通管百姓”的观念,树立了“为百姓管交通”的新理念,创新性提出 “全心力、全方位、全预防”安全意识落实、源头管理落实、路面管控落实的工作方法和“迎高峰、突重点、倒休制、无缝隙”的勤务机制。为了守护百姓和游客生命安全,爬山涉水,走村串户,宣讲交通安全知识。每到周末与节假日,大队的流动放映车就到各村放映交通安全宣传片,并根据当地具体的环境特点,将山地弥猴桃种植、油茶栽培与管理、竹笋加工等农村致富信息影片同时播放,深受群众欢迎。
万良山要求全队人员坚持和谐文明化执法、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只要一进入环山公路,“车让车、车让人、人让车,让出笑脸享仙境”“江西交警祝您一路顺风,平安幸福!”等温馨别致的宣传标语,就会让司机和来往游客赏心悦目,倍感温暖。三清山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重教育,轻罚款,甚至不罚款。他们以艰苦创业,敢为人先的顽强作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境界,创建了一流的道路交通管理业绩,赢得了三清山百姓及广大游客的赞许。
有付出就有回报,万良山曾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公安部“二级英模”、省公安厅“个人二等功”、江西省十大文明服务明星、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江西省执法为民标兵、上饶市敬业道德模范、上饶市“五一”劳动奖章、上饶市十大爱民警察、上饶市公安交警为民服务标兵等荣誉称号,19次被各级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8次获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获各级嘉奖。所带领的大队,先后荣获全国“治理‘两超’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2006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2006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江西省公安系统优秀基层单位,江西省第十一、二届文明单位,2011年度全省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专项行动先进单位,上饶市第四届“文明单位”,上饶市抗冰救灾先进集体,上饶市三清山申遗工作先进单位等24项荣誉,大队连续三年荣立“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