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警务保障,强化交通违法证据采集,规范交通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减少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上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了50台现场执法记录仪。
这次配发的“执法记录仪”,外观小巧,形如mp3,内置高像素镜头和高敏感度麦克风,不但可以录像、录音,对妨碍执法民警执行公务、辱骂执法民警等违法行为将直接记录,维护交警的执法权益和自身利益。执法记录仪的配备,将大大方便取证,并且可以快速、准确、全面的记录下执勤、执法或服务的全过程,提高民警的执法效率。执法记录过程随时可以调取出来,在手机和电脑上回放。
为实现对民警执勤执法的实时监督,上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规定民警上路执勤时,必须将执法记录仪佩带在胸前,并对执法活动情况进行全程摄录。且执法记录仪只能记录与执法活动有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得记录与警务工作无关的资料,不得自行删除警务工作录音录像等内容,严禁外借非本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