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作为一种方便灵活的代步工具已经为群众所接受,已逐渐成为老百姓的日常交通工具。然而令人忧虑的是,相当一部分汽车驾驶员不愿或不自觉系安全带行车,因而成为安全行车的一大隐患。
高速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有的人根本不系安全带,等被执勤交警查到了,才拉出安全带系上;有一些乘坐人员发现岗上有交警时,才将安全带赶忙系上;有人看到路口有交警时,掉头绕道而行;有的干脆快到路口就取出安全带系一下,一过路口,便急不可耐地拿下来,仿佛安全带不是有效保护自己的安全行为,而是因为交警要求系而不得不系的应付道具。仍有不少人认为,不系安全带是小事,交警没必要这么认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国庆期间,高速交警将严查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不系安全带,将被处100元罚款、扣2分;乘车人不系安全带,将被处3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