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7日18时50分,正在值班的济南市中区事故中队民警盖戈、李刚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辆三轮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受伤欲报警,三轮车驾驶员抢走伤者手机,驾车逃逸。
黑衣黑面黑心人 肇事逃逸抢手机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往医院。在医院的骨科病房里,他们找到了受伤的赵姓老人和一旁焦急的家属。
赵老称,事故发生在当天下午17时左右,他驾驶电动自行车沿104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杨庄路口时,突然感觉肋骨被从左后侧过来的一个硬物捣了一下,疼得喘不上来气,然后连人带车一起向右前方摔了过去﹔等他稍稍喘息,发现手机摔到了自己身体前方,向前爬了一步,捡起手机还未拨号,就被一个人一把将手机抓去﹔他下意识的抱住了那人的腿,可是那个人竟拖着他的身体向前走,走到三轮车跟前上了车,踹了他几脚发动起三轮车就向西逃跑了。
老人讲,肇事者逃跑后,他没有办法,只能自己忍痛支撑着爬起来。现场北侧是个场院,里面站着几个人,他进去找那几个人借手机报警,可是他们都不借﹔无助的老人只能扶起电动车,摇摇晃晃自己骑车回家叫了人,再回到现场报了警。
慌乱中,老人描述不清对方的具体容貌,只记得对方是黑乎乎的四方脸,穿的是黑色上衣和黑色裤子,三轮车上拉了一车废品。
屋漏偏逢连夜雨 疑团重重待人解
这是一个特殊的家庭,赵老原有一儿一女,日子过的也是和和满满,无奈几年前儿子被车祸夺去了性命,女婿也因车祸落下了终身残疾,这次厄运又落到了赵老的身上。
虽然事故不算大,造成的损失也不严重,但群众的事情无小事,事故中队专门成立了专案组,迅速展开调查。该案是事后报警,一方逃逸、没有现场、没有证人,各方面情况都不明朗,首先要做的就是寻找事故确实发生过的证据。
次日一早,民警来到赵老家中,见到了发生事故时赵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右侧外壳碎裂,后轮左侧黑色支架上有两道蓝色的印迹。民警又到了位於104国道杨庄路口西侧30米处路北副道上的案发现场,由於现场周边没有监控,民警进入赵老所说的北侧场院,挨家挨户走访,目的是寻找赵老所述的曾经求助过的人,他们或许目击了案发经过。但是场院内所有的人全都否认当日曾经历过此事。
民警调取了现场东侧100米处的一处监控,监控画面也只能拍摄到杨庄路口东侧,覆盖不到现场,无法看到案发经过。赵老说他是案发当日17时之前由东向西经过此处的,案发前他并没有看到肇事三轮车,三轮车应该是从后面撞上他的。根据赵老提供的线索,民警反复查看录像,但奇怪的是,既没有找到赵老经过的影像,也没有发现可疑的三轮车,难道两辆车都是凭空而降的吗?重重谜团困扰着我们的民警们,破案工作似乎陷入了僵局。
抽丝剥茧寻真相 步步为营解谜团
专案组成员将多日来的调查情况进行了汇总,针对调查中遇到的疑惑一一进行分析,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得出如下结论:
一、根据赵老描述,肇事三轮车上所载货物为废品,经多日走访,案发现场附近只有北侧场院内收购废品,且仅收购编制袋。三轮车右侧车把撞击赵老左侧肋骨,所以三轮车出事时应准备右转。有理由认为,三轮车驾驶员出事时正欲进入现场北侧场院卖废品﹔院内的人有可能认识肇事者,所以向警方隐瞒情况。
二、关於案发时间。赵老描述为17时许,但在监控录像上的该时段并未发现赵老经过,经扩大范围筛查发现,北京时间17时38分许,监控画面内由东向西驶过一辆电动自行车,形态与赵老电动车相符﹔此前15秒由东向西驶过一辆三轮车,满载货物﹔根据两车的速度,大致在现场附近能够相遇。经分析,赵老所受的伤,也有可能是他自右侧超三轮车时,三轮车急右转所致。
三、赵老当日回到现场后报过警,调取报警记录得知当日七贤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处理过抢夺手机一事。专案组速与派出所取得联系,将近日调查情况进行有效沟通,并组成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经调查,七贤辖区内收废品的多为临沂市临涧镇人,他们多聚居在双龙庄内。专案组整合七贤辖区内所有临涧暂住人口的照片,制作辨认材料,并到双龙庄内摸排。
天网恢恢疏不漏 柳暗花明疑现形
带着疑问,民警再次找到赵老核实当日情况,根据调查中遇到的疑点,有针对性的向赵老进行询问,并让赵老对汇总的照片进行辨认。询问结果得到了意外的收获,原来出事当日,赵老身上带了两部手机,一部被肇事者抢走了,之后赵老接着从身上摸出另一部电话拨打了110,电话接通了,赵老能听到对方的声音,但是对方却听不到赵老讲话﹔不一会电话就被挂掉了,所以才有了后来赵老去场院内借手机的事情。但是辨认进行的却不那麽顺利,60多张照片里,没有一个长得像肇事者。
民警立即上网核实该电话的报警记录,但是并未查询到。民警考虑到该报警可能会被当作无效报警,未录入平台﹔於是来到市局指挥中心,进行核查,结果发现了该电话的报警记录,报警时间为2012年10月7日17时44分,与监控中发现的车辆经过的时间正好吻合,进而确定事故时间,并从监控上锁定了肇事嫌疑车。
民警顺藤摸瓜,向来车方向追查,在104国道文庄路口监控中发现,该三轮车是自路口西侧一胡同内满载货物驶出。民警侦查发现胡同内为废品收购处,收购除了编织袋外的各类废品。
民警继而在监控中寻找三轮车进入胡同的画面,发现10分钟之前有一辆满载货物的三轮车驶入,但由於录像画面不清晰,不敢十分确定。於是民警到济微外环路口监控中寻求清晰影像,结果在嫌疑时段发现两辆满载废品的蓝色三轮车。
日有所思积善断 以逸待劳候疑凶
通过多日的调查、走访、摸排,赵老描述的肇事者的形象已深深的印在专案组民警的脑海中,在日常工作中会留意收废品人员的样貌、状态和作息习惯。中队长秦承林就想起了这麽一个人,他很符合赵老的描述,但由於之前情况并未确定,为避免打草惊蛇,一直静候时机。当调出两张嫌疑车辆的卡口照片时,秦队长指着其中的一个说:这就是我说的那个人!专案组立即找赵老进行了辨认,确定了秦队长所说的那个人就是肇事者。
根据多日的观察,秦队长说:“这个人每天要去文庄废品收购站送两次废品,中午一点多一次,下午五点多一次。此时正是中午,我们来个守株待兔,一会儿就能抓住他!”
专案组的民警坐在警务室里,拿着照片辨认、守候。到了一点半了,那个人还没出现。会不会搞错了?耐心的民警决定再守一会儿。一点三十八分,一辆满载废品的三轮车沿着二环南路由东向西驶入民警的视线,有点像!再近一点,让我看清楚!果然不错!
民警立即出击,上前盘查。该人姓曾,临沂临涧人,在双龙庄内租房,没有暂住户口,以贩卖废品为生。经过加大力度,细致询问,曾某承认2012年10月7日驾驶机动三轮车肇事后逃逸的全过程。
至此,“10.7”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全面侦破。等待曾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