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揭牌仪式在历下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隆重举行。这是济南首家在交警部门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标志着历下区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向着专业化、便民化的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揭牌仪式由历下区委常委、副区长尹红梅主持,济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春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延杰,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王宗岩,市司法局副局长裴锡新,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魏长林,历下区委副书记赵东升、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军等领导同志出席,历下区各办事处领导、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部分交警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交通事故法庭的设立,可有效实现立案、审判及诉前、诉讼保全的一站完成,无论是从公安交警事故处理的角度,从法院受理审判的角度,还是群众解决损害赔偿纠纷的角度,都更具连贯性。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赔偿纠纷,已成为人民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主要类型,这类案件在责任认定、赔偿数额确定方式、责任负担等方面具有一定共性,由交通事故法庭专门审理,有利于掌握统一的尺度,可以为当事人及时、高效、专业地解决纠纷,提升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水平,更减少了群众在各部门间的来回奔波,有效实现了损害赔偿方面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统一。
徐春华指出,历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的成立将成为济南市政法工作的新名片、打造济南政法工作的新亮点。
仪式现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延杰和区委副书记赵东升同志为“历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