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日临近,随着农村婚宴等庆贺喜事增多,村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特别是摩托车时有发生,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芦溪交警针对这一情况,采取“三项措施”深入推进农村“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牵手村级综治办,开展联合治理。农村家庭办婚庆酒宴,一般都会邀请当地村委干部参加。根据这一特点,芦溪大队积极与各村委会联系,发挥当地村干部优势,派出民警牵手村级综治办干部一道,深入农村一线,对农村婚庆酒宴上门进行“切勿酒后驾驶”宣教和劝导,对存在饮酒后仍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进行查处。
二是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突击检查。在整治中,该大队组织警力,在中午和晚上用餐后的特定时段,适时开展突击检查,及时查纠“酒驾”违法行为。尤其针对农村摩托车驾驶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共检查车辆385辆,发现“酒驾”行为11起,依法进行了处罚。
三是结合农村特点,开展专项宣传。目前,农村摩托车较为普遍,驾驶员受教育程度和素质参差不齐,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对此,芦溪大队通过与乡镇、派出所、村委干部配合,上门上户开展“酒驾”危害性宣传,教育村民“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同时,在村委会设置专栏,通过一些“酒驾”案例宣传“酒后驾驶”的惨痛教训,警示村民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