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提出必须树立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将公共交通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
目前,在城镇化和汽车化的大背景下,城市交通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公共交通在城市出行中的比例仅为20%,有限的道路资源被大量低效的个体交通工具所占用。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按照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由轨道交通网络、公共汽车、有轨电车等组成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同时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要科学布局线网,优化节点设置,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行电价优惠。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通过特许经营、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