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开展“行人、非机动车文明过马路”主题宣传倡导活动。倡导行人、非机动车在城区按交通信号灯及交警指挥安全过马路,行人不翻越中央隔离带、非机动车不闯红灯,努力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良好交通氛围。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此类法律常识,交警支队依照省总队的指示和部署,将召开一次“行人、非机动车文明过马路”新闻通报会,通报2010年以来本地发生因行人翻越中央隔离带、非机动车闯红灯而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及典型案例,大力宣传“行人、非机动车文明过马路”活动的主题、宗旨、目的。活动期间,交警支队还将在城区重要商业区、客运场站、大中小学及重要路口开展城市行人翻越中央隔离带、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陋习抓拍及劝导活动,届时将结合“三个三”曝光台,在媒体对各类违章行为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