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记者从吉安高速路政管理支队获悉,为确保我市境内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强载运不可解体物品外廓尺寸超限车辆的管理,从当日起,该支队将对行驶在我市高速公路上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外廓尺寸超限运输车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据介绍,此次整治活动的对象为车货总高度、总长度、总宽度分别超过4米(集装箱为4.米)、18米、2.5米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车辆,具体分为特(大)件物品(设备)运输车和载运商品车的外廓尺寸超限车辆。
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高速路政执法人员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或高速公路出口对其进行查处,同时引导至就近收费站,责令其驶离高速公路并拍照留存。对因工建设需要,确需行驶高速公路的外廓尺寸超限车辆,将按有关要求,由承运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时速行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路政部门派员护送。
另悉,据统计,2011年我市高速公路共发生473起交通事故,造成27人死亡,66人受伤,路产损失488.3万元,其中载运货物车辆超高、超宽、超长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