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住江西省南昌市的驾驶人宁某某为躲避电子警察抓拍,使用在外买回来的其他车辆号牌,不料被巢湖市交警大队二中队查获,结果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一次性记满12分。
昨日上午9时50分许,巢湖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巢城北门转盘执勤时,发现一辆浙A02×××的黑色天籁轿车由南向北占道行驶,致使后车通行不畅,遂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宁某某(男,持有C1D证)所出示的行驶证显示为赣L57×××,与该车所悬挂的号牌不一致。民警当即联系中队内勤利用信息平台进行查询,显示浙A02×××和赣L57×××号牌都为一辆黑色天籁轿车。通过比对车辆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民警发现宁某某所驾驶的黑色天籁轿车车号即为赣L57×××。
经询问,宁某某承认浙A02×××是在芜湖购买的,因为其曾经违法停车被巡逻交警抓拍受到过处罚,同时为了躲避测速仪和交通信号灯路口电子警察,便将买来的号牌悬挂在车上。
随后,民警依法收缴浙A02×××号牌,扣留该机动车,并对宁某某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