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驾校教练员教学服务行为,坚决遏制教练员向学员索拿卡要及教学态度粗暴等现象的发生,倡导良好的教学风气,提升驾培行业形象,从4月起,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大教练员教学行为“五条禁令”推进力度的通知》的文件(以下简称“五条禁令”),对政府、驾校及其教练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制定了具体的严惩措施。
教练员违反禁令或入黑名单
从4月起,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发布了“五条禁令”,对政府、驾校及其教练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制定了具体的严惩措施,包括严禁教练员以任何形式向学员索取财物;严禁教练员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执教;严禁教练员辱骂、殴打学员,粗暴教学;严禁教练员教学期间擅离岗位,酒后或疲劳执教;严禁教学期间教练车超载或搭载与教学无关人员。对于违反“五条禁令”者,通知加大了处罚力度。
首先,经查教练员违反第一条禁令,向学员索取财物的,由所在地运管部门查扣其教练员证,连同调查材料逐级上报省局,由省局吊销其从业资格,计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不再受理其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其次,经查实教练员违反第二、三、四、五条禁令中任意一条的,所在驾校应责令教练员停止执教6个月,并由当地运管部门暂扣其教练员证,同时组织其参加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直至培训合格。教练员第二次违反上述四条禁令中任意一条的,由所在地运管部门查扣其教练员证,连同调查材料逐级上报省局,由省局吊销其从业资格,记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并不再受理其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
驾校必须张贴投诉公示牌
据悉,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近期已委托协会印制了禁令车贴和投诉公示牌,由各市级运管部门领取后免费分发给辖区内各驾校,并督促驾校在报名大厅、学员候训厅等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悬挂投诉公示牌。
禁令车贴和投诉公示牌的张贴悬挂工作结束后,各县级运管部门要对辖区内驾校展开专项调查,市级运管部门则加强督查,省局也将在2011年度全省驾校质量信誉考核复核工作中对张贴悬挂的相关情况进行抽查,因督查不力导致驾校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运管部门,将被通报批评。
驾校包庇教练员或停业整顿
对于学员多次(三次以上)向运管部门投诉教练员违反禁令并查证属实的、不积极配合运管部门对违反禁令的教练员进行处罚的、不按规定张贴禁令车贴和悬挂投诉公示牌且拒不整改的、聘用已被吊销从业资格的教练员从事驾驶员培训工作的驾校,由所在地运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由当地市级运管部门抄告同级公安交警部门停止受理该驾校学员报考。
各地市投诉电话
省运管局:0791-86626279
南昌市:0791-86812777
赣州市:0797-8196562
宜春市:0795-3556609
吉安市:0796-8214663
上饶市:0793-8267811
九江市:0792-8576441
景德镇市:0798-2816013
萍乡市:0799-6792449
新余市:0790-6455899
鹰潭市:0701-218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