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买了辆套牌摩托上路了,结果被扣27分,另罚款3700元。今后,要想再上路得重新获驾驶资格。
7月11日10时,葫芦岛市交警支队巡防三大队机动大队民警单晓峰在连山区五厂南门岗路口至大南门路口执勤时,发现一名30多岁的男子,驾驶一辆牌照为48×××的蓝色摩托车驶来。经查,男子驾驶的摩托车是套牌的。
经询问,单晓峰了解到,驾驶员陈某是江苏人,在葫芦岛打工。这辆摩托是他在连山区一家摩托车修理店花500元买的。
为了证明这辆摩托车确实是自己购买的,陈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手写“证明”,上面写道:“证明,卖给陈某废旧摩托一台。”
单晓峰根据建昌交警大队提供的信息了解到,这辆套牌摩托车真实手续是建昌户籍,原牌照为辽P98066,该车是2000年3月13日上的牌照。
民警根据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陈某3700元罚款,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扣陈某27分。
总共就12分,为何陈某被扣了27分?单晓峰解释,这是因为陈某所驾摩托车共有三项违规,合并处罚的结果。首先,陈某驾驶摩托车与准驾车型不符,扣12分;其次,该摩托车使用的是其他机动车号牌,扣12分;再者,摩托车未按规定进行技术年检,扣3分,总共扣27分。
单晓峰介绍,按规定,陈某需要回到本籍重新参加考试才可重新获得驾驶资格。
而此案例也成为葫芦岛警方合并处罚交通违规记分最高的。
面对处罚,陈某表示,买车时车上就是这个牌子,不是他套上去的。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提醒大家,在购买二手摩托车时,登记证书、原始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单位企业代码、卖方身份证,这些证件缺一不可。有了以上必备条件后才能到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