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城区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改善和提升,确保朝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得到圆满完成,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动员各相关警种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协调动员各成员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全力开展市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经过前期集中整治,已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
7月18日以来,市区公安交警部门共纠正和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00多起。其中,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1672起;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736起;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112起;无证驾驶6起;饮酒驾驶2起;依法行政拘留6人;抓获网上逃犯1名;暂扣机动车162台,其中,机动三轮车7台,全面巩固了市区机动三轮车整治成果。
7月25日,朝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动员会后,朝阳市公安局当天便成立了各警种支队、直属分局参加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在交警支队设办公室,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协调指挥、检查督导、情况综合等工作。
按照朝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石新力的指示,巡特警支队充分发挥巡特警警务平台作用,积极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加强无警时间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查缉夜间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移交交警支队辖区大队依法处理,确保夜间交通秩序;督察支队加强公安内部警用车辆、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辆的督察检查工作,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文明交通意识;治安支队、各直属分局依法查处辖区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等违法行为,确保交通整治相关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还抽调局机关民警参与交通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将警力部署到路面,并适时组织“异地调警”开展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朝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为交通管理和这次整治的主力军,从7月18日至7月30日,支队长崔平先后组织召开3次专题调度会,对市区路面交通标线施划、交通标志设置、信号灯设施和调整、警力配置等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并细化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标准,同时,交警支队督察部门加大督察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交警支队市区直属三个大队的65名民警、41名辅警、62名公益岗协勤人员重新进行调整部署,实行“定岗定位定责”。并采取定点执勤和动态巡逻相结合、高峰与平峰相结合、白天纠违与夜间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整合现有力量,全力投入整治工作。为最大限度地延长有警时间,市区珠江广场、文化区等8个形象岗,从早7时至晚6时全时段实行有警勤务。除此之外,还在早晚高峰时段,另设置21处点岗,科学布警,确保市区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进入整治阶段以来,交警部门按照朝阳市政府方案要求,重点整治机动车不按线行驶、乱停乱放和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各类违法行为,并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日常管理,注重警示和纠正,强化市民交通文明意识养成,同时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为提升整治效果,交警支队重点对大货车无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遮挡号牌、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目前,共查扣违法大货车76台,其中45台超载60%以上。8月6日,对机动车不挂号牌进行专项整治,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6起,其中,饮酒驾驶1起、无证驾驶2起、不悬挂号牌16起。经过集中整治,市区交通秩序初步好转,交通违法行为相对减少,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大货车超载、自行车闯红灯、行人横跨中心护栏等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期间,市区未发生一般以上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轻微刮碰等简易事故48起,同比减少19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