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1日下午16时40分,交警二大队接值班室派警,在民族大道鲤湾路口,一辆大客车与一辆三菱越野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现场造成了过往车辆通行不畅。
该大队民警陈锦宏接警后与协警李武杰、刘功貌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发现现场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大客车在民族鲤湾路口右拐,另一辆三菱越野车也由东往西行驶,由辅道右拐进入鲤湾路,两车成“人”字型夹在一起。民警迅速对事故现场展开取证,协警协助对周边道路进行疏导。在事故现场,两车占用了大半个路口,且越野车的引擎盖上翘,整个前保险杠已损坏,目测损失不小,三中队的民警与协警一起将现场迅速拍照,同时让双方驾驶员陈述当时事故发生的情形。这时,广西电视台交通栏目组的记者也到了现场,并对现场进行拍摄报道,双方当事人见此情景,开始对事故成因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这时临近下班高峰期,道路上的车流开始增多,民警根据事故现场双方车辆的运行轨迹和双方当事人原始的陈述,以及车辆的撞击部位和程度,告知双方当事人,这是一次双方未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行所导致的交通事故。在民警的分析和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双方当事人承认当时彼此为了图快抢道,所以才发生了交通事故,却又不愿承担更多责任。民警在简易事故认定书上给双方当事人判定为同等责任,并告知当事人原因及依据,当事双方在认定书上签了字,迅速移开现场,民族鲤湾路口交通得以恢复。
整个取证、认定、撤离现场的过程用了不到10分钟,电视台的记者最后还对民警进行了采访:一起看似复杂,损失不小的事故为何能迅速解决。三中队民警解释道,简易事故认定,适用于对事故现场责任明显,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异议,无人员受伤的情况,能解决目前大多数市区里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且快速出警快速处理,能在短时间内恢复因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
交警二大队深入推进简易事故处理程序,对解决目前因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问题是一方良剂。简易事故处理程序提高了见警率,减少了出警慢现象,民警快速到现场,快速处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