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三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指示精神。从8月份开始,二大队各路面中队把治理“三车”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在查处大量违法“三车”过程中,由于新的系统没有关于残疾车车辆的详细信息,给民警的查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很多残疾车悬挂的号牌对不上原车;有的残疾车因为车子旧,就私自买一辆同型号的车,然后把牌挂上新车去;有的残疾人甚至把自己的车牌出租或者卖给别人,挂在另外一辆残疾轮椅车上,自己却去弄一块假牌挂在原车上,遇到交警清查,所提供的手续也齐全,处罚起来比较棘手。
针对这一情况,二大队采取了相应对策:一、对一些有嫌疑的、乱挂号牌的车辆,扣留后由值日警官统一拆牌,拿到广西机动车辆牌照证件制作印刷中心区检验真伪;二、对于悬挂假牌的残疾车,一律按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收缴假牌;三、真牌挂在“假”车上的,督促其回辖区残联开具证明,证实在残联有备案才能领回真牌。
通过一个多月以来的治理整顿,狠狠地打击了一些正常人开残疾车乱挂号牌的侥幸心理。同时,也有效地遏制了一些残疾人车主卖牌、租牌的违法现象,让他们能更好、更自觉地遵纪守法,规范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