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防汛重点,加大对水库、尾矿坝的管控力度,保障主要交通干道、通讯、供水及重点产粮区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加强主要河流的洪水防御。实行统一指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制及抢险负责人责任制。对辖区内河道险段认真进行排查,加强河流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已投入资金651万元,新建防洪工程5处,新建和加固堤防5704延长米。
加强水库的防洪调度。完成了地区7座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提高了水库的防洪标准。制定了《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落实水库防汛“四责任人”,对水库严看、严守,切实加强水库的防洪调度能力,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加强对山洪灾害的防御。有针对性地完成山洪、泥石流灾害易发区域的勘察和预防工作,制订了《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明确了责任,建立健全基层防御组织,形成镇、村、组、户完整的防御体系。
加强了对重点地区的巡查力度,保障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充分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平台,结合山洪灾害预警预报情况,保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组织转移避险,确保人员安全。加强尾矿坝(库)的安全度汛。完成了对各工矿企业尾矿坝(库)、粉煤灰库等的督促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度,制定了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要求企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调度,确保尾矿坝(库)安全度汛。
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和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按照分级、分部门储备的原则,投入资金20万元,增加了区、镇街、村(社区)等单位和部门的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确保物资齐备。同时,组织地区民兵、护林员等成立抗洪抢险队伍5支、1250余人,落实防汛车辆115辆,所有人员、车辆均登记备案,确保随调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