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在上周六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8月24日凌晨发生“侧滑”重大伤亡事故的阳明滩大桥南面的匝道引桥属于独立建设项目,非阳明滩大桥,并强调是四辆超载货车同时行驶造成大桥“侧滑”。这非但没有缓解公众的不满,反而进一步导致舆论对中国建筑质量以及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中政府处理问题的效率的强烈质疑。
面对通车不到一年大桥坍塌造成三死五伤的重大事故,外界注意到,地方政府虽然连续召开新闻发布会,却仍未告之公众谁是该桥段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如此重要项目,这些信息肯定有清晰的备案,不用政府费多大麻烦就能公之于众,而且这些部门的负责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接受质询。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虽然超载车辆负有责任,但是有路桥设计专家认为该段桥梁设计存在巨大问题。对于哈尔滨发生的这次重大事故,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也公开认为,大桥肯定有问题。他进一步说:“是质量问题还是管理问题,另外里面有没有偷工减料的问题,有没有设计不合理的问题,这些都要通过调查来加以认定,根据事故的责任来进行追究。”
公众期待,能尽快知道事故的原因以及哪些部门和个人将为此承担责任。
最近十几年来,中国各地因为设计问题、质量问题,或者监理部门玩忽职守等原因,不断发生桥梁垮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每次垮桥事件,都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
1999年1月4日,建成不到三年的重庆市綦江县彩虹桥垮塌,40人殒命。最终事故调查显示,彩虹桥突然垮塌的原因有二。一是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二是工程承发包不合法:没有设计单位,实际上是私人设计,施工承包者是一个挂靠国有的个体业主,其组织的施工队伍不具备进行市政工程建设的技术力量和设备,不具有合法的市政工程施工资质。
2007年8月13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经调查认定,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地方政府、交通和公路部门等各个环节都存在严重问题。
去年7月,垮桥事件更为密集。7月11日,建于1997年的江苏盐城境内328省道通榆河大桥坍塌;7月14日,福建武夷山公馆大桥北段坍塌;7月15日,杭州第三钱塘江大桥坍塌。这些大桥都很“年轻”,但都短命。
今年6月18日,即将竣工的抚顺月牙岛西跨河大桥发生坍塌,坍塌的大桥全长416.4米,大桥由政府出资修建,总投资额达2900万元。抚顺市政府初步调查称这是一起“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事故。今年7月,因一辆拉砂石超载货车经过,230多米的怀柔宝山寺白河桥垮塌称“W”形状,司法部门认为超载车辆负有直接责任,却未半点怀疑该桥梁本身是否存在质量等问题。
桥令公众胆战心惊,路也令人肝火上升。去年,投资87亿多元建设的甘肃省天水至定西段高速公路通车仅半年,竟出现坑槽、裂缝、沉降等重大病害,部分路段不得不铲除重铺。公众不能接受,为何一条被政府誉为“发展之路、希望之路”的重大项目堕落成为中国 “豆腐渣工程”中的典范。
在频频发生的事故中,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往往在调查过程中效率低下、推脱责任甚至隐瞒真相,希望大事化了,小事化无。
所以,直到今天,很多事故仍未给公众一个清晰的调查结果,比如存在设计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工程是如何被通过验收的,工程是如何一层层被转包到无资质的建筑商手里的,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以及监理方是如何形成共谋的,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如何出卖权力并成为利益链条中的主要获利者的?
更加令公众难以接受的是,大量工程建设问题和事故虽被公之于众,但除了少数事故中的责任方、官员受到法律追究和问责外,大量的事故发生后,未有关键责任人受到法律制裁,也未有相关官员引咎辞职甚至获刑。
此次哈尔滨大桥事故,公众不希望再次不了了之。人们期待当地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公布一份可信的调查结果,并展开对有关责任人、官员的问责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