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8·17”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从8月18日开始,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开展一周以来,共出动交警1540人次,车辆398台次,设立检查卡点31处,重点对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涉牌涉证、非法改型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8月22日5时,记者随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来到设立在东洲区关口路段的检查卡点。5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豫GCE017的小型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车斗内竟然载乘了16名身着统一工作制服的工人。在此执勤的交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将车停靠,接受检查。
驾驶员吴某提出质疑:“我没违章行驶啊。”直属大队副大队长李爽告知驾驶员:“货运车辆不允许载人,而且你的车上竟然载乘了16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看着车上的工人被全部转运,吴某哑口无言,只能接受交警的处罚。
驾驶员吴某当场被处以20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执勤交警再次向吴某强调,货运车辆坚决不允许载人,希望他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8月23日晚,新抚交警大队在永安桥设立卡点,对酒后驾驶、套牌假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当晚8时45分,一辆车牌号为辽DK7173的出租车由北向南驶入检查卡点。交警对该车行驶证进行比对时,发现该车的车牌号应为辽AFE252,而该车却使用了出租车的车牌号,经进一步认定,该车系一辆套用其他机动车车牌号的“黑出租”。驾驶员郭某被当场处以5000元罚款、记12分、拘留15天的处罚。
连日来,全市交警不辞辛苦,昼夜奋战在检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战斗中,对发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坚决予以严厉查处。截至8月26日,市交警支队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592起。其中,酒后驾驶25起,超载行驶1012起,超员行驶129起,超速行驶4080起,套牌假牌37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技术数据309起;行政拘留3人,暂扣机动车267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