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6时40分,抚顺县上马乡台沟村境内抚金线上,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重型自卸车驶入对方车道,与一辆微型小客车正面相撞,造成小客车内8人当场死亡,4人重伤,其中重伤者中有1人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这辆核载8人的小客车竟然运载了12人。在那个初秋的早晨,9条鲜活的生命瞬间葬送于车轮之下。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人民群众的生命高于一切!车祸发生的第二天,市长王桂芬就主持召开了由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她语气悲痛而沉重地说道: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生命至上。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政府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她要求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幸福抚顺。
8月20日,仅仅时隔两天,市长王桂芬再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她特别强调指出,城市管理是政府永恒的主题,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稳定及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力度,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大幅提升。但随着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不断改善和人民生活品质的日益提高,也给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通畅有序的交通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满意度。
会议吹响了全市交通整治的号角,一场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拉开帷幕。全市交警迅速投入到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战斗之中。
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特点,市交警支队采取弹性工作制和错时上下班制度,将警力向凌晨2点至早7点无警时段延伸,向城乡结合部等无警路段延伸。细心的市民会发现,无论是清晨还是深夜,抚顺街头总有交警执法检查的身影。
8月22日5时40分,东洲区关口路检查卡点,一辆车牌号为豫GCE017的小型货车被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交警拦下,这辆小型货车的车斗内竟然载乘了16名穿着统一工作制服的工人。驾驶员吴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8月23日晚8时45分,车牌号为辽DK7173的出租车由北向南驶入永安桥南的检查卡点。细心的交警发现这辆车牌号应为辽AFE252的轿车竟然使用了出租车的车牌。经进一步核实发现,这是一辆套用其他机动车车牌的“黑出租”。驾驶员郭某被处以5000元罚款、记12分、拘留15天的处罚。
8月21日下午3时许,在位于高山路上的一停车场内,两位火电焊工人在数名交警的指挥下,将一辆大货车车厢栏板上私自加高的部分切割下来。当日,市交警支队集中对90余辆私自改型、加高车厢栏板的“小面包”和大货车进行处理,这些违法改装的车辆被恢复原状。针对我市大货车严重超载、走禁行、擅自改型随意增高加宽等突出问题,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在高山路、沿滨路等几个大货车主要通行路段加派警力死看死守,对以上违法行为车辆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行,即违法行为不处罚不放行,驾驶人不受到教育不放行,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行。截至9月10日,已处罚大货车超载2277起,割去622辆加高车辆的厢板,全市改装大货车已经基本恢复原状。那些经常违法的驾驶员一律被列入“黑名单”,建议运输企业不雇佣此类人员。
一直以来,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人力三轮车占道行驶,随意停放,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已经成为我市交通整治的顽疾。今年5月初,市交警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整治“小凉快”为突破口,对南站站前地区交通秩序进行了集中整治,成立了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局、城建局、工商局、残联及新抚区政府组成的联合小组,对非法营运、私自改装、乱闯乱行的三轮摩托、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从8月25日开始,新抚区交警大队对站前地区“小凉快”禁行范围又做了进一步的扩大,目前,全市扣留违法“小凉快”230余辆,教育2000余人次,站前地区已经形成完整的禁行区域,人车混杂的局面得到彻底改变,城市主城区正常的交通通行格局得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