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窗口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供便民高效优质服务,永州市公路局切实加强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出台四项举措,规范涉路行政审批行为。
一是依法依程序审批。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永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1号令的行政许可项目和程序及相关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做到“不变相审批,不越权审批,不体外循环”。强化行政许可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从而大大提升路政许可质量,强化路产保护。 做好“事前把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严格进行事前把关,对提交的施工方案和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实地进行勘测,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评估;做好“事中监督”,施工过程中加强事中监督,确保申请人按照审批决定实施;做好“事后验收”,事后加强勘验验收,对达不到审批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维护行政审批的严肃性。
二是服务便捷高效。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窗口统一受理、全程服务,增强审批透明度,努力实现管理一流、服力一流的工作目标。实行“一站式审批”,当事人提交申请后,由县(区)公路局直接到市、省公路局审核、审批,减少申请人中间环节和审批成本,提高审批效能,能当场审批的即时审批,需要按程序审批的,在法定审批时间内提速三分之二。实行“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如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做好登记,告知其需要提交的资料,为当事人提供打印、复印等便捷服务,实行中午不休息的早九晚五工作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等。
三是强化行政审批监督。加大上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涉路审批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提供预约或上门服务。对已审批的行政许可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越权审批、监督不力或当事人不按行政审批执行的,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许可决定予以撤销。
四是提升队伍素质。今年以来,该局加强行政审批人员业务培训,已举办两期行政审批人员培训班,系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及办案程序和审批建档等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规范了公路系统行政审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