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12点左右,在铁西九道街与人民路交会处附近,每当信号灯变成红灯,车辆停下之后,就有两名女子来到路中间,向等红灯的车辆发放广告单。路上过往车辆较多,车速也比较快,这两名女子的行为不但危险,而且还涉嫌违法。
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名看上去20岁左右的女子,站在交通岗东侧的人民路上。绿灯车辆通行时,这两名女子站在路中间护栏旁边。等红灯亮起,车辆停下之后,她们就会分开,给每辆车发放名片。名片上主要的内容,是某商家的广告。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在马路上发放小广告、传单的情况,在铁西和解放东路等地也多次出现。发放广告的内容一般是地产广告单、餐饮类的广告,甚至还有办理假证、代开发票等。
这样的行为不但看上去非常危险,而且还涉嫌违法。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郭继伟律师说,办假证、开发票等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发放此类传单不但造成卫生隐患,还会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中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在马路上发放广告单的行为,涉嫌妨碍道路交通安全。
据鞍山市交警支队的民警介绍,如果民警看到有人在马路上发放传单,他们会对这些人进行劝离,以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和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