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铁岭市环保局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和净化城区环境,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与交警积极配合,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要求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实施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必须具有环保检测合格后下发的环保标识、车辆IC卡,城际长途客车必须经市环保部门年检、抽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检查中,对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下达复检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6月份,市环保局将对出入铁岭市的城际长途客车进行集中检测。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