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长岭男子张希(化名)在2000年1月份驾驶三轮车,将一骑自行车行人撞死后,潜逃到内蒙古。11年过后,张希内心不堪忍受煎熬,终于投案自首。
2000年1月27日18时许,长岭男子张希驾驶自家的农用三轮车,在长白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因为当时天气寒冷,路面有很多冰雪,他的三轮车将前面同方向行驶的一个骑自行车的人给撞倒,导致其当场死亡。张希的三轮车也因此侧翻。
自己知道闯祸后,张希心中非常害怕。他在路边拦住一个过路人,说自己因路面打滑,三轮车侧翻,求其帮自己把三轮车抬起来。这名过路人因为天黑也没看清事故现场,帮张希将车抬起后,就离开了。
随后,张希便离开了松原市,潜逃到内蒙古,在那里一呆就是11年。11年来,张希内心受尽煎熬,非常惶恐,每次一听到警笛声,就感觉是来抓自己的。张希无法忍受,思来想去,决定投案自首。
2011年9月29日,张希到松原市公安部门自首。法院审理认为,张希违章驾驶,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张希通过家人积极赔偿被害方家属,又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张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