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21时50分许,一名无证醉驾男子,在延吉市长白山西路怡华家园小区前接连与两辆车“顶牛”,造成3人受伤。
接到报案后,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到场勘察。只见肇事车辆在长白山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怡华家园小区前,与相向驶来的一辆轿车相撞后,又与相向驶来的另一辆轿车相撞,造成3人受伤,3辆轿车损坏,伤者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民警发现,肇事车辆驾驶人徐某有酒驾嫌疑,于是将其带至延边第二人民医院接受血液酒精检测。同时,通过公安网络查询,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血液酒精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毫克,属于醉酒状态。因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因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待拘留期满后,他还将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