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行驶在路上,突然被飞起的碎砖块砸碎了风挡玻璃,到底谁该对此事负责?
飞石砸碎车风挡玻璃
昨天11时45分,王先生开着价值100多万元的奥迪A8轿车从吉林市返回长春,在途经吉林大路与临河街交会处时,车前风挡玻璃被飞来的碎砖块砸碎了。
王先生说,当时他沿着吉林大路由东向西行驶。他在右侧车道,正好附近有市政人员在维修窨井,路面上有些散落的砖块。
与王先生并排行驶的是一辆出租车。王先生认为是左侧的出租车在行驶过程中轧起了路面上的砖块,导致砖块砸到他车的风挡玻璃上。
无法确认出租车责任
出租车没有停车继续前行,王先生开车追出100多米与出租车并排行驶,并通过窗户向出租车喊话:“你碰了我的车。”
出租车司机听到王先生的喊话后将车停了下来。
王先生说,出租车在行驶过程中轧起了路面的砖块,砖块砸坏了他的车玻璃。但出租车司机表示他根本不知道此事。双方各说各的理,最终双方决定报警。
交警很快赶到现场,将王先生和出租车司机带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附近又没有监控录像,无法证实此事。根据相关规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王先生只能走法律渠道解决此事。
找到石头所属的施工方
从交警队出来,王先生越想越生气,换一块风挡玻璃需要6000多元,正常在路上行驶,被飞起的碎砖块砸碎了车玻璃,这个责任总不能让自己承担吧,倒不是差这6000多元,就是觉得这事太憋气了。一时冲动他就把车停在事发地点,他说,如果没人出面解决,他就将车停在那里堵路。
很快,交警赶到并进行劝说,王先生随后将车开到了路边。王先生认为,碎砖块是市政人员施工留下的,所以他找到市政部门,市政部门又联系到了现场施工方,双方决定协商解决此事。
施工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此事,吉林翔韵律师事务所朱律师认为,王先生没有证据证明此事与出租车有关,那么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损害包含对财产的损害,此事中属于财产损害。
昨天19时许,记者从王先生处了解到,他已和施工方达成和解,施工方赔偿他6000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