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交通公司为什么可以强迫司机一天开12个小时的车?”近期,在吉林市委书记张晓霈的留言板上出现一条反映公交司机被迫超时驾驶的帖子。发帖者为公交公司的一名驾驶员,网友留言对吉林市交通公司强迫司机超负荷工作提出质疑。
网友在留言中接连抛出4个问题,“吉林市交通公司与我们司机签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不是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就可以不受劳动法强迫我们一天开12个小时的车?例如一趟车一个来回需要1个小时,交通公司就强迫我们一天跑12趟,少跑一趟还扣钱,这么做合理吗?碰到堵车就可以让我们中间不休息连着开?”
6月8日,吉林市交通局就网友反映的情况作出公开回应,对于网帖中所提及的吉林市公交公司,官方介绍称:吉林市公交公司现有职工4362人,其中驾驶员1369人,运营车辆915台,承担全市75条公交线路运营任务。年运营总公里4200万公里,年客运总量2.2亿人次。该公司驾驶员经本企业职代会通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并经市人社行政部门批准。该企业对驾驶员实行计件工资,鼓励员工多劳多得,以确保吉林市公交客运的正常运转。
官方回复称,该公司驾驶员按运力核算应配备2000人,目前因企业工资偏低,招聘驾驶员难,缺员约700人,导致该公司目前每天约有近30台公交车不能正常上线运营。现该公司驾驶员日平均作业时间为8.05小时,个别线路存在超时问题,但不存在强迫员工超时劳动、少跑扣钱的问题。在现有的75条线路中,最长的一条线路往返时间是90分钟左右,间隔休息在15-30分钟之间,不存在连续4个小时开车的问题。
就“个别线路存在超时”问题,吉林市公交公司表示,将尽快招聘汽车驾驶员,以解决闲置车辆不能上线、驾驶员短缺的问题;在现有人员基础上,调整人员结构,以解决个别线路驾驶员工作超时问题。>>『详细』
事件具体情况:
网友发帖:吉林市交通公司为什么可以强迫司机一天开12个小时的车
吉林市交通公司与我们司机签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不是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就可以不受劳动法管制强迫我们一天开12个小时的车,我们司机开车要求我们跑正点例如一趟车一个来回需要1个小时交通公司就强迫我们一天跑12趟少跑一趟还扣钱这么做合理吗?连续不能开车4个小时的交通法是不是给其他司机定的,碰到堵车就可以让我们中间不休息连着开?如果说这些都是你们同意的请回复,我好选择换不换工作
吉林市交通局回应:个别线路存在超时,但不存在强迫员工超时劳动、少跑扣钱的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
看到您的留言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处理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吉林市公交公司现有职工4362人,其中驾驶员1369人,运营车辆915台,承担全市75条公交线路运营任务。年运营总公里4200万公里,年客运总量2.2亿人次。该公司驾驶员经本企业职代会通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并经市人社行政部门批准。该企业对驾驶员实行计件工资,鼓励员工多劳多得,以确保我市公交客运的正常运转。
该公司驾驶员按运力核算应配备2000人,目前因企业工资偏低,招聘驾驶员难,缺员约700人,导致该公司目前每天约有近30台公交车不能正常上线运营。现该公司驾驶员日平均作业时间为8.05小时,个别线路存在超时问题,但不存在强迫员工超时劳动、少跑扣钱的问题。在现有的75条线路中,最长的一条线路往返时间是90分钟左右,间隔休息在15-30分钟之间,不存在连续4个小时开车的问题。市公交公司表示:将要尽快招聘汽车驾驶员,以解决闲置车辆不能上线、驾驶员短缺的问题;在现有人员基础上,调整人员结构,以解决个别线路驾驶员工作超时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市委、市政府的信任与支持,如有困难需要解决,请再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