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电视台守望都市报道,8月27日14时30分,长春市民贾女士在打车的时候,遇到麻烦。和她一起拼车的人到站准备下车,贾女士帮人家开车门时,不小心把一辆路过的电动车给挂倒了,这事还没处理完,一件令她更意外的事出现了。
“另一位乘客是到财神商厦下车,我当时坐在她的右边,她是一个孕妇,我打开车门时不小心碰到相向过来的电动车。”贾女士说。
据贾女士说,由于事发突然,还没等她明白过来,被刮到的电动车已经扭倒一旁。电动车的驾驶员由于反应很快,并没有受伤,可是坐在电动车上的另外一个人,却被甩下了车,硬生生地摔在了地上。
看到有人因此受伤,贾女士就和司机带着伤者赶往附近医院。“出租车司机和我把伤者送到民康社区服务中心,去检查。他们说检查不了,再去民康卫生医院的时候,出租车司机没有把车熄火,我在和医生沟通的时候,他就走了。就连医院所需交纳的费用都是我付的,司机什么都没有说就开车跑了。”贾女士说道。
“我现在就是感觉疼,也不是想讹谁,这也太不道德了,不打招呼就走了。”电动车的伤者周女士说。
伤者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贾女士一人承担,贾女士感到不公平。乘坐出租车,乘客下车不慎挂到行人,这个责任该如何划分?有网友认为,“乘客和行人都没有责任,因为司机有提醒乘客的义务,责任在于司机。”也有网友认为,“事故的肇事者,就是打开车门的乘客,应该承担责任。”还有的网友认为,“司机和乘客应该各付一半责任。”
“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车辆靠右侧停车距离马路边时不得大于0.3米,这个距离你停车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司机违章停车那将承担一定的责任,乘客上车了以后是建立一个合同关系,司机向乘客保证,包括途中、下车的安全,下车之前乘客应当征得司机的同意,司机就应该尽到观察了望的义务,提醒乘客,乘客也有观察了望的义务,都没尽到义务,发生事故将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发生类似的事故,应该马上抢救伤者,然后报警,在现场等待交警来处理,如果伤者伤势过重应马上拨打120抢救伤者。”长春交警二道大队民警于警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