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指挥调度室内,一名交警向记者演示了操作流程,在高清电子眼的监控下,司乘人员向车窗外抛物的行为一览无余。
在指挥调度室内记者看到,视频监控系统摄录的画面十分清晰,路面车辆极细微的变化都尽收眼底。值班民警王宇为记者播放了一段视频监控系统抓拍的录像片段,在26日15时14分43秒,位于红旗街与工农大路交会处的高清摄像头拍摄到了一名货车驾驶员正在向车外抛物。
在近日的采访中,不少市民提出疑
问,视频监控系统能覆盖市区多大范围啊,要是有的路口有监控,有的路口没有监控,那同样一种违法行为,不是有的能受到处罚,有的就会逃之夭夭了吗?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调度室值班调度长张继良说,在市区里,这样的监控设备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同时,指挥调度室内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除了实时了解各路口通行情况的同时,今后会投入更多的精力用于抓拍向车窗外抛物行为。
据了解,目前我市对向车窗外抛物行为的惩罚措施还在说服教育阶段,从8月5日开始,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向车窗外抛物专项行动。驾驶机动车时向路上抛撒物品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乘车人向车窗外抛物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