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主干道十字路口卖报、散发小广告、乞讨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形象,也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7月26日上午,大庆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加大针对路口卖报、散发小广告、乞讨等行为的治理活动宣传力度。大庆电视台、大庆日报、大庆晚报、大庆交通广播、新闻广播、都市生活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参会并进行了报道。
通报会向媒体介绍了十字路口卖报、散发小广告、乞讨行为的危害,并具体讲解了支队采取的具体行动和措施。行动期间,支队将按照“先教后罚,不教不罚,不改必罚”的原则,对路口卖报、散发小广告人员进行登记审查,开展批评教育,规劝其撤离机动车道。对履教不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予以处罚。对持有本市户口的常住人口,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以乞讨为生人员进行教育;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协调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对外地职业乞讨人员,动员其主动返回原籍或遣返回原籍;对不法分子组织和操纵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利用年龄幼小或有身体残疾的乞讨者欺骗市民或做违法勾当的,要深挖幕后组织经营者,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依法对其严惩。
最后,交警部门借助新闻媒体向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出倡议:请自觉抵制乞讨和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共同为创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