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哈市交警部门会同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市公安局督察队,联合在哈市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整治涉牌涉证、车辆手续不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加大对政法、党政机关、军警、特殊号牌等特种车辆的查处力度。在当天的行动中共检查军警车辆300余台,社会车辆千余台,处罚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115件,滞留违法车辆47台。
29日9时许,由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哈尔滨市公安局督察队、黑龙江省军区纠察、省武警总队纠察组成的“四警”联勤队在市区霁虹桥、博物馆、李范伍环岛等重点路段针对挪用号牌、不悬挂号牌等涉牌涉证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9时50分,博物馆环岛处一台银白色崭新的斯巴鲁被联勤执法人员取缔。在取缔时,驾驶员一脸茫然,认为自己是新买的车,正要去办理相关手续。后经交警解释,该人知晓了新车上路需要先去车管所办理强险和临时号牌等相关业务方能上路行驶。对这台“无路权”车,交通部门当场予以滞留。10时20分,一台临时牌照为黑P00802的银白色捷达被联勤执法人员取缔,驾驶人出示的临时号牌经核查为缩印件。执法人员随即向驾驶员郭东升询问相关情况。该人称自己刚从加格达奇回来,临时牌照和手续都留在当地准备提档,考虑到车辆上路行驶必须有牌照,就托那边的亲戚把号牌扫描后发了过来。民警随即对车辆予以扣留,并对违法事实做进一步核实。执勤民警表示,机动车号牌及临时牌照必须由交警部门统一核发,不得自制及复印,如发现牌照系伪造或变造,最高可以单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近期开展超速、超载、闯红灯、逆向行驶、越线压线、乱停乱放、不按规定等侯信号以及挪用号牌、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同时继续加大对政法、党政机关、军警、特殊号牌等特种车辆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