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去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沧州市交警支队在酒驾管理上将整治行动向休息时间延伸,严查重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8日下午1点35分,沧县的罗某骑一部无照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沧州市区新华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被例行检查酒驾的交警依法拦查。司机按照规定将车停到停车带后下车接受测试,经查,该车司机血液中酒精含22mg/100ml,属于酒驾行为,经民警比对,罗某只具备C1驾驶证,按照规定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执勤民警当场依法对其进行1700元处罚、驾驶证合记30分的严厉处罚。
大队除抓好就餐时间和“宵夜”时间检查外,还特别加强周末时间的检查,让抱有侥幸心理的酒驾人员无处可行;针对酒后驾车出现的突出时段(晚餐后和凌晨时段)和路段,坚持了采取区域集中整治和夜间常态性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酒后驾驶整治工作由静态向动态、由时段性向全时段转变。
交警部门充分利用违法处理、车管、事故处理等“窗口”设立宣传咨询台,让驾驶人再受教育;将整治酒驾工作向常态化延伸,在交通秩序维护管理的同时,把检查酒驾作为交通秩序管理重要范畴,做到整治酒驾月月查、天天查、时时查,把整治酒驾纳入交通管理考核。
沧州市公安机关先后开展整治酒驾行动150余次,共查处酒后驾驶4850起。其中,醉酒驾驶244起,已经结案判刑92人,其余醉酒驾驶案件正待终审审理中。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了45%。